关于本学期《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》课程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》的通知(教高厅[2007]7号)精神要求,公司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为2009级在校员工开设《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》课。该课程是必修课,学分计入员工的总学分,未获得该课程学分的员工不予毕业。上课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请开课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上课,员工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员工按时上课。
特此通知
附件: 《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》上课安排一览表
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教务处
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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